(一)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规定申请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的单位,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超过本标准对专业技术人员要求数量的80%;申请互联网地图服务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作要求;申请其他业务范围的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超过本标准对专业技术人员要求数量的60%。
注意:
(1)注册测绘师可以计入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2)同一单位申请两个以上专业范围的,对人员数量的要求不累加计算;
(3)年龄超过65周岁的人员和兼职人员,不得计入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4)未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其他测绘从业人员,应当通过测绘地理信息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二)对测绘业绩的规定
(1)申请晋升甲级测绘资质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近2年内完成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1600万元,且有3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取得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申请晋升乙级测绘资质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近2年内完成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400万元,且有2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取得设区的市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3)申请晋升丙级测绘资质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近2年内完成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50万元,且有1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取得县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4) 申请导航电子地图制作或者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范围的,不作测绘业绩考核要求。
(三)对测绘监理的规定在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等5个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专业范围下设置相应的甲、乙级测绘监理专业子项。
(1)申请甲级测绘监理专业子项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取得相应专业范围的甲级测绘资质;近2年内,在每个相应专业范围内有2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取得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申请乙级测绘监理专业子项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取得相应专业范围的甲级或者乙级测绘资质;近2年内,在每个相应专业范围内有1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取得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3)测绘监理资质单位不得超出其测绘监理专业范围和作业限额从事测绘监理活动;
(4)乙级测绘监理资质单位不得监理甲级测绘资质单位施测的测绘工程项目。
(四)对考核指标的规定
(1)各等级测绘资质单位的办公场所:甲级不少于600m2,乙级不少于150m2,丙级不少于40m2,丁级不少于20m2。